一、《黑龙江年鉴》是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员会主管、中共黑龙江省委史志研究室主办的大型资料性年刊,是全面、系统记述黑龙江省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,是具有权威性、综合性、实效性的工具书。为地方党委、政府决策提供服务,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借鉴,为史志编纂开发提供资料,为社会各界了解省情提供信息。《黑龙江年鉴》创刊于1983年,《黑龙江年鉴(2025)》为第43卷。
二、《黑龙江年鉴(2025)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、观点和方法,全面、系统、准确反映2024年黑龙江省自然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情况,突出反映黑龙江省在切实扛起维护国家“五大安全”重大政治责任,建好建强“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”,加快建设“六个龙江”、推进“八个振兴”,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,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、可持续振兴新局面过程中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,凸显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迈出的坚实步伐。
三、《黑龙江年鉴(2025)》记述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个别特定内容依据实际情况时限略有前后延伸。
四、《黑龙江年鉴(2025)》采用分类编辑法,主要内容分为类目(栏目)、分目、条目三个层次。全书设44个类目(栏目),下设323个分目,2195个条目,收录图片328幅,表格74张,示意图10幅。条目作为年鉴主体内容的基本表现形式和寻检单元,标题用黑体字加【】表示,部分条目内容较多则以条目下用楷体标题标示。
五、《黑龙江年鉴(2025)》在保持原有框架相对稳定的基础上,为充分体现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年度特点、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,对部分内容进行了审慎的调整和充实。创新设立“年度聚焦”“区域合作交流”“亚冬会筹备”类目、以及“民营经济发展”“经济新引擎”“战略性新兴产业”“传统优势产业”“现代服务业”“农产品质量建设”“农业产业化经营”“继续教育”“重要文献”等分目;“经济管理”“金融”“体育”“市(地)建设”等类目较往卷年鉴篇目有所调整。
六、《黑龙江年鉴(2025)》稿件由黑龙江省各级党、政、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,《黑龙江年鉴》编辑部进行编纂与出版。对各类目、分目间的交叉重复资料,在分清主次和互相协调的基础上,采取区分记述角度方法予以记载。供稿单位编纂人员标识在分目后,不同编纂人员分别标识在具体条目后。
七、《黑龙江年鉴(2025)》统计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,个别遵从习惯用法。内容所涉数据来源于供稿单位或统计部门,相关数据或有差异,引用时一律以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。
八、《黑龙江年鉴(2025)》采用双重检索系统,卷首刊有中英文目录,卷末配有主题索引。索引款目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,方便读者查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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