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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《中国农业综合开发年鉴2005》记述了自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我国农业综合开发的工作概况,主要汇集了这期间的相关资料。“2005’’是本书编撰成书的年号,也应在2005年出版,虽由于种种客观情况,延迟至今,但仍冠以“2005”的年号。
2.由于本书的编辑时间较长,其间编委会人员有较大变动,因此,本书的编委会由出版时的任职者组成。同时,为忠于史实,在“第九部分机构人员”中的人员及职务仍以2004年12月31日时的任职者及其职务为准。
3.本书“第五部分重要法规选编”入选文件的时间范围在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。这与全书其他部分有所不同,主要是承袭了前两卷年鉴的做法,务请读者注意。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,这一部分里文件的排序情况:所有文件按照财政部“财发”字在前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“国农办”字在后的顺序排列,其他字号的排在最后。相同字序的文件按时间先后来安排。
4.关于行政区划和各部门的排序。本书中凡涉及行政区划、国务院所属部门等单位的顺序时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02》和国务院所属部门在国务院的序列来排列,计划单列市排在其所在省的后边。
5.本书“第二部分地方和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”没有上海市和厦门市的稿件。
6.本书第四部分的名称有所改动,将上年“县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交流”中的“县市”字样改为“基层”。这样其内容涵盖更广些,对实际内容的表达也更准确些。
7.本书中除编委会名单和第七部分外,凡人员职务,都以2004年12月31日时的状况为准。本书第七部分所选文章来自报刊、杂志或书籍,所注明的作者职务是文章最初发表时的职务,本书选入时仍保持原样,未做改动。
8.本书各篇文章中涉及到资金数额的,均按以下方式表述:满万的以万为单位,超过亿的以亿为单位,保留两位小数,四舍五入。这样做是为使文字叙述清楚,格式整齐划一。
至于准确的资金数额,请以本书统计资料中的数据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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